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近日,贵州凯里某高校大三学生冉某艳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在一起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过程中的曲折经历。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冉某艳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叫冉某艳,女,今年24岁,贵州省沿河县中寨乡某村人,实住地在重庆市酉阳县花田乡某村11组,是贵州省凯里某高校的一名大三学生。2013年,我的亲生父亲唐某在贵州遵义被车撞身亡。由于母亲跟父亲没有结婚证,相关赔偿被父亲的侄女以其为父亲的养女的方式夺取,母亲基于我是唐某亲生女的事实存在,多次去法院反映相关事实。母亲只上过小学一年级,农村出生,没有文化,带着十来岁的我在遵义四处奔波求助。万般无奈之下,返回重庆找了一个当地律师陈某,希望律师陈某能帮助解决案子。
陈某答应了我母亲的请求,并承诺我母亲:以后这件事由陈某代我母亲完成,不用我母亲出面,母亲只管在家中喂她的牲畜,其他事情无需我母亲操心。但实际行为却相差甚远:我母亲每次都要从重庆陪他去遵义,总共5次,其中3次都是我母亲给他开的车费并且去做事情的成效几乎没有,仅到法院复印出相关案卷。最后,陈某说这个官司司法程序他启动不了,还劝我母亲“干脆算了,如果不服,你可另找他人”。
我母亲绝望至极,被逼无奈,在法院柱子上撞墙。我母亲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后得我族中舅舅陈某某帮助,多次向有公权力的部门反映情况,千辛万苦终得以启动程序。该案子在2022年历经8年终得解决。
但天不遂人愿,屋漏偏逢连夜雨。陈某得知我们的案子已经成功解决,赔偿款得到30多万元,他此时不知从哪里拿来一份《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陈某微信发我这份合同,电话里说让我给他钱,钱他要拿走一半。我得知此事,如晴天霹雳一样,用8年时间才打赢一场官司,历经千辛万苦拿到父亲的买命钱,竟然还要被别人白拿一半。
我赶紧电话通知我母亲。母亲说她记得她曾经跟这个律师签过一份合同,我现在看到这个合同可能就是。我母亲说,当时借一万元来给陈某打官司,但是由于没有钱,往来车费住宿的问题难以解决,就只给了他9000元,陈某拿着没有说话,随后就给了母亲一份合同。我母亲以为他就只收这一点钱,就心甘情愿的签了这个合同。随后,陈某说把你女儿的名字手印一并签上,我母亲疑惑的问他:我女儿在学校,不在这里我能帮她签字?他说没关系,可以代签。当时是2017年5月5日星期五(当时我已经界满18岁),我在重庆酉阳第一中学读高中,时间紧,任务重,周末只有星期天下午的小半天假,晚上7点上晚自习,没机会出学校,我母亲也不想打扰我学习,这件事就没有通知我。
后追问母亲:为什么陈某不想给我们打官司了不找他退钱和当时签的协议?我母亲说找了,我当时带着借钱的人和我一起去找他,想让他看在我们都不容易的份上退点钱还给汪老头,还让他把协议一并退来,但是陈某都拒绝了。争吵索要无果后,我母亲忙于其他事情,便无暇顾及了。
在一审开庭审理中,仅有被告方陈某英、冉某艳,原告方陈某、袁某东,法官及书记员石某瑜、陈某,这六人组成,并且以其他原由不让我的代理人出庭为我辩护,关上门4人审理母女2人,过程中法官有阻止我母女说话、陈述事实的嫌疑,只有调监控可澄清事实真相。后裁决书中有涉嫌故意篡改我母女庭审记录的事实,并且原告方一再一口咬定,合同签字及手印均是我本人所写。
现在细细想来,律师陈某的行为让我们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合同是他一手包办,只有他自己独有一份,没有见证人,没有给我母亲讲合同的具体内容,也并没有解释合同的具体内容,欺骗我母亲为我代签姓名,代按手印。现在母亲已经60多岁,年老体衰,我自身又想完成学业,但捉襟见肘。二审法院对我的司法技术鉴定申请再次不予支持,并且对于我提交的判决的回复认定及再审申请书置若罔闻,致使法院派遣一审法院到我户籍地问询,要强制执行判决。
千言万语道不出各种心酸苦痛,两母女走不出各类套路算计。万般无奈,恳请上级领导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促成此案能移交审判委员会进行再审,为我们母女伸张正义。
我的诉求,一是对这份《民事代理委托合同》进行司法技术鉴定,以此证实合同上冉某艳的名字、手印,不是我本人的笔迹、指纹,而是律师陈某以虚假承诺、误导、诱惑,诱使我母亲代我签字按手印伪造的。对一审和二审的开庭审理调监控,查证其程序是否合法;二是要求得到赔偿。本人因为被律师陈某所供职的律所诬告产生的往来车旅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以及被冻结钱款的利息进行赔偿;三是希望此案能合理合法在社会舆论的监督下开庭审理,查出案中案,还我单亲农户家的大学生一个清白,让一个努力本分天真的大学生不用为律师陈某、袁某东背黑锅承担违约之责,早日能够沉冤得雪,完成大学梦。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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