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我因丈夫工伤认定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不仅问题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还被打击报复,多次受到不公正对待。”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玉蝉镇刘家庄村的贾某贤老人近日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今年72岁的贾某贤陈述了事情经过:1970年4月20日,我丈夫王某堂因公受伤,伤残鉴定为3级残疾。要求认定工伤不给认定,任何待遇都没有;1999年7月8日凌晨,在鄠邑区甘亭镇南关综合市场宏伟木器加工厂,被不法分子绑架打砸抢,也没有得到公正处理。
2003年1月27日,我儿子王某伟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王某民逃逸,至今没有给我儿子赔偿一分钱;2013年3月28日,王某伟的两轮电动车被人跟踪着抢走,价值3700元。电动车里头的东西价值2000多元。
2013年4月26日,王某堂被抢走2000元现金;2013年4月27日晚,我家(南关综合市场内)被盗;2014年1月1日,我的三轮车被抢走。
2014年,我反映我村村委会主任王某林涉嫌贪污问题。反映到多个地方都没人来管,还把我报复了。报复我的时间是2016年11月15日,把我丈夫王某堂打伤,打的鼻骨骨折、颅脑损伤;2016年12月28日,他们派人把我叫去,叫人打我致腰部骨折;2019年10月10日,王某林女儿出嫁了,按规定在家无权分地,但是王某林蛮不讲理,躺在播种机底下不让我丈夫王某堂种地,把我9袋化肥都放坏了。
2020年11月14日,省领导刘某某亲自批文(文号3282号),省里批文(文号978号),要求认真核实处理。不仅问题没有得到公正处理,换来的却是两年的牢狱之灾。
关于王某林涉嫌贪污的问题,当地纪委经核查发现其行为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且因村务问题无法确认、界定涉嫌贪污资金是否用于村务开支,在核查中王某林认罪悔罪,主动退缴14.7万元违纪资金。退缴的14.7万元为集体财产,何人接收这14.7万元?不得而知。
守护公平正义永远在路上。这些年来我屡遭打击报复,多次报案也不立案,还多次被拘留、劳教和判刑,把我关进监狱共计1470天。给我带来了一身的病痛,失去劳动能力,没有生活出路。现在还被限制人身自由。希望上级领导查清事实真相,为我鸣冤昭雪,赔偿我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费、资料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切损失,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还本人一个清白,还法律一个公道。
来源:华夏民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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