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归根结底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和自由,尊重人民群众的人格和尊严,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日益增长的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5月21日,河南省灵宝市阳店镇观头村五组村民王某方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其责任田被违规收回、占地补偿费被截留的问题。
在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王某方陈述了事情经过:我家有妻子、三个女儿、一个男孩,和我共计6口人,分得生产组1992年没有发确权证土地6.5亩,人均一亩多。三个女孩年龄大,男孩年龄小。2008年,我儿子上大学户口迁出,两个女孩相继出嫁,户口也转走。三女儿为了照顾我老两口,招上门女婿,紧跟办理了入户、医保、农保等和村民同等的相关法律手续。随后生一女孩,当时户口本显示5口人。根据1992年分地6口人数字,等于多出一口人土地。
我组规定,根据人口的增减情况,定为每5年调整一次土地。2012年第四次调整土地时,组长伙同部分代表,硬性要收回我4口人的土地,认为只能给我和妻子两口人的土地,女儿、女婿和孙女不应该给分土地,还把3人地面附属物钱都不给。2017年,蒙华铁路要经过我的责任田,这伙人只承认占我两口人的土地,并扬言:大家都不要向着王某方说话,向这样的话,大家每人就可以多分500元钱。这象一个干部说的话吗?
这么多年来,我到组里、村里、镇上来回奔波求助,他们踢来踢去,就是不解决。三个失去以土地为生的农民,日子怎么过?是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农民都会明白的一个道理。
2019年,铁路第二次给我两口的11019元补偿费,组长半路截留不给我,法院却对组长的做法给予支持。我的案子从2012年—2023年11年来灵宝法院共判4次,都是我错;三门峡中院判一次我对,省高院判一次我错。高院为什么不撤销中院判决,又为什么叫灵宝法院再审?后来灵宝法院不开庭再审,给我发来判决不支持。当地检察机关说:你的案子过期,无法解决,我院没有说你有错。
无奈之下,我拨打三门峡市12345热线电话,说明事情来龙去脉,依然无果。我的案子已经到省高院判我错,后来又经灵宝法院领导调查,经审批,送到省高院,省高院审批后,转回灵宝,法院再审,灵宝法院没有开庭再审,给我来个判决不支持。
我的案子很简单,我有儿,给女招亲法定手续证据齐全,为什么错?我两口11019元,不知为什么经组长半路截留不给我,这还是我的错?
这里特别申述一点,我若反映的情况不实或者我的认识有错,我愿负一切法律责任。期盼上级领导能够查明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公正处理,维护百姓正当权益。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我对上述之事,只想讨一个公正的说法。
来源:新农村建设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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