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基层党组织必须坚强,党员队伍必须过硬。近日,陕西省神木市大保当镇永武村(原永丰村)的村民致函有关部门,反映原村支书李某喜和现任村支书高某飞(系李某喜的妻外甥)涉嫌存在以权谋私违规倒卖集体土地、盗取集体大沙等问题。恳请上级领导深入实地,明察暗访,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权威,还村民们一个公道。
其一,涉嫌违规转让、倒卖集体土地,牟取暴利。1999年9月18 日,神木县大保当镇永丰村村民委员会(甲方)与榆林市西飞型材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有偿转让120亩荒沙地的协议》,后因乙方未能按协议约定在一年内治理,协议终止。120亩荒沙地本应归集体所有,但不知被反映人李某喜如何暗箱操作,让张某财个人于2011年4月19 日将上述 120亩集体所有的荒沙地中的其中62亩,以352万元价格转让给了温某军等3人,其中58 亩以每亩同样的价格转让给了徐某忠建商硷站。
村民得知集体土地被张某财个人出卖后,坚决要求返还土地。结果,张某财在时隔12年之久后,在只有少数人知情的情况下,每亩给集体交回 7000元。为何张某财会在12年后给村集体交钱?其在掩盖什么?为什么2011年4月1日张某财个人能够出售集体土地且非法获取巨额暴利?若没有被反映人李某喜的串通一气和被反映人高某飞的袒护,张某财怎会有如此大的本事?120亩的集体土地被出售的巨额暴利又收入了谁的囊中?请求自然资源部派专人调查,把120亩集体土地归还给我们集体。
其二,涉嫌以包代卖集体砖厂,非法对外承包村集体拌合站。2000年我村成立了集体股份制机砖厂,名称为神木县大保当镇永丰机砖厂(现名称为神木市大保当永丰机砖厂),自成立以来一直对外承包。2012年,被反映人李某喜以永丰村委会名义将该砖厂承包给了张某喜,约定承包期为10年,每年20万元,占地面积为80亩。合同于2022年到期,双方签订了《二0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砖厂移交财产登记表》。
2018年,原承包合同尚未到期,被反映人李某喜在未召开村民大会且在个别人签字的情况下,与张某喜签订了《承包永丰砖厂协议书》。该协议约定承包期为16年,承包费为7万元,占地面积为180亩,砖厂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张某喜。此外,协议还约定“该砖厂16年期满或统征,砖厂及土地总统征费或期满拍卖费,百分之三十归集体,百分之七十归承包方”。
同时,被反映人李某喜与张某喜打着上级要求整改机砖厂的幌子,由张某喜将大保当镇永丰机砖厂与张某喜经营的神木市雨则梁砖厂整合。就这样,原本属于村集体股份制的砖厂让被反映人李某喜、高某飞、张某喜私自将砖厂登记为杜某彪,系个体工商户。同日,被反映人李某喜以同样的方式,将集体商硷站违法承包给了刘某增和张某财,约定承包期为16 年,承包费由7万元变更为5万元,承包期满或统征的分成比例,村集体三、承包方七。当时村民上访到北京,12督导组给神木监察委文件说李某喜违规违纪,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神木监察委员会当时处理李某喜党籍开除,书记下去,可是我们的财产,还是按照他当时签订的,没有返还。而且,他们还私自将我们村民股份制砖厂,在他们带头下,极少数人签字,股权为杜某彪。
后来永丰村村民阻挡砖厂,拌合站正常生产,拌合站补交承包费,村民同意生产。砖厂一事经法院处理,由于现任村支书高某飞出具了违背村民意愿的假证,致使村民败诉,砖厂仍继续生产,砖厂产权也不是村集体所有了。要求永丰村机砖厂收回集体所有。
其三,涉嫌以办沙雕之名,行盗沙之实。2021年,高某飞自作主张在永丰村引进沙雕项目。由于项目手续不全,市里某领导以政府名义出文为名让排废土,实则盗卖沙子,为期3年,现任村支书高某飞伙同卖沙,损失不可估量。高某飞把沙子卖了,又把煤矸石拉的倒进去好几百万方,而且全部是个人收取了费用。
直至今年5月4日晚上,我们村民挡住卖沙车辆,当时反应政府领导现场过问。5月8日,经过市土地局实地查看,省某某厅来人督查,因为这是在4月份省巡查组来到神木,我村村民把材料递给巡查组,村民之后阻挡才有结果,阻止了卖沙行为。定边姓白的和姓梁的在5月8日之前以挂羊头买狗肉被绳之以法,那么我村的村支书高某飞属于合伙人,难道就不用担责吗?到现在你要给我们回答,盗取我村沙资源,给我们要有个合理的说法。手续不完善,卖了这么多沙,村支书高某飞没有责任吗?市里排40万方废为名,实际卖了几百万方,同时要求追究现任村支书高某飞的法律责任。
其四,高某飞刚上任不久,和李某喜打着小保当煤矿排污压管道为名,根本没有压管道。2018年农历12月24日,压排污管道为幌子偷盗大沙充当“保护伞”(大沙最终拉至被反映人李某喜给徐某忠的商硷站李某喜、张某财、刘某增)。当时我村很多村民阻挡,刚上任村支书高某飞过来说:你们不要阻挡。因为高某飞是李某喜的妻外甥,不许村民阻挡。
同时,给李某喜、张某财、刘某增的商硷站大开绿灯,村民阻挡被高某飞呵斥,最终成了帮凶。时间长达两个月之久。证明:我村村民养车的很多车辆给拉过沙子,还有其它车辆也给拉过沙子。要求追究李某喜涉嫌盗取国家资源的法律责任。
其五,涉嫌滥用职权,违法夺取村民“口粮地”。2022年农历腊月27日,被反映人高某飞放任已经不是村干部的被反映人李连喜公然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将2016年已经确权农民粮食地,私自扣除村民李某福 (2 人)、李某平 (2人)、刘某英(1.3人)、刘某胜((1人)、薛某明 (2.3 人)的“口粮地”私分给了退休干部。李某喜和高某飞合伙扣除农民粮食地大过于国家政策吗?因为土地原来是30年不变,现在是60年不变。要求村民要回土地,执行国家土地不变政策。
来源:乡村振兴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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