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公平正义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近日,家住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的何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应说:我家被人非法入室盗窃,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令人费解的是,至今近三个月时间过去了,涉案人员仍逍遥法外。
今年7月14日,我突然接到物业电话说我家被撬。由于当时我在外地,不能立即赶到现场,于是迅速拨打110报案。辖区派出所民警和物业及时赶到现场,发现家中两个保险柜被撬,财物被洗劫一空,并给我拍照和视频,叫我立即回吉安,本人去刑侦大队报案。
7月16日凌晨,我赶回吉安,按要求先去辖区派出所做笔录。下午派出所民警谢某某给我做了笔录,记录我被盗现金125万元,首饰价值几十万元,房产证和我毕业证等所有重要证件,另外我钱包被偷,所有银行卡不翼而飞,包括笔记本电脑一台,所有经济损失达数百万元。做完笔录后,派出所移交给区刑侦,刑侦也去我家做了现场拍照;次日,我去刑侦补充材料,被告知不构成案件,理由是偷盗者跟我还在婚姻存续期。但事实上:
其一,披着合法的外衣,掩盖非法偷盗的目的。涉案人员扈某鑫在去年11月就已经起诉我离婚,并于12月1日正式立案。我们双方有财产约定,各自财产和债务各自负责,早在去年3月他就停止给我任何经济支持,已成分居事实。碧桂园的房产是我婚前4年所买,跟对方完全无关,且登记在我个人名下,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保险柜中的财物首饰等为我前夫2014年至2016年购买为我两个儿子所有(刻有小孩的名字),房产证分别为我2017年、2018年、2019年取得,均为我婚前2—4年前所取得,跟对方完全无关。我们分居的一年多,彼此不知道对方的下落、手机号码、生活状况,完全没有任何夫妻生活,只等着法院开庭判决离婚。 由于对方对我有多次家暴事实,以及通过非法手段监控、跟踪、盗取我的QQ密码和电子邮箱,我多次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他侵犯我的个人隐私,害我患上严重的抑郁症。我于今年6月正式向法院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7月12日,扈某鑫的父母和大姐(我从没见过也从不认识)从河南安阳跑来江西踩点,经多方确认我不在,他们拆除我家门口的监控为盗窃作准备;7月13日,扈某鑫赶紧从上海赶来吉安;7月14日上午,4人团伙撬开我的两个私人保险柜,盗走我所有财物250万元和所有私人证件。而这些东西,扈某鑫明明知道不是他的,都是我的婚前财产,我的私人证件。对方给我的各种家暴保证书和婚内财产约定书,他故意偷走和毁掉,就是为了在离婚官司中获取不义之财。案发后,因涉嫌盗窃及非法入侵公民个人隐私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扈某鑫火速被其单位上海某工程研究所开除了。
其二,具有针对性、专业性、非法性、暴力性和狂妄性。从监控显示,偷盗者是他们4人合伙,团伙作案,带有专门的切割机等作案工具,且为了躲避小区监控,全程戴帽子戴口罩,在非法入室之前先暴力拆除我家的监控;我的房子钥匙和密码从未告知过任何人,他们绝无可能有我的房子钥匙和保险柜密码等,完全是通过各种撬锁工具,事先踩点,明确我不在家,非法闯入他人住宅;两个保险柜都是暴力撬开,这是抢劫的重要特征;偷盗后,扈某鑫打电话给民警:“就是我干的,你能拿我怎么样?”公然挑衅吉安执法部门,目无法纪、一手遮天。他们如此张狂,背后究竟有什么势力撑腰? 其三,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目的明确直奔保险柜,很显然是奔着劫财而来。背后是什么神秘人士给偷盗者提供准确的安全作案时间、出卖我的个人信息?是惯偷,反侦查能力极强,为了躲避小区监控,全程戴帽子戴口罩,把脸遮的严严实实。且偷盗人员4人中故意安排2个老人,目的就是为了躲避法律的制裁。很显然偷盗经验丰富,不是初犯。 其四,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属于大案要案。偷到我的多张银行卡后,火速去盗取了我卡里的所有财物,具有明显的劫财性质和非法占有目的。 令人费解的是,9月25日,我跟他姐单位反映此事,盗窃者居然还在单位正常上班(河南省安阳市某小学教师)。如此目无国法,恣意妄为,何以为人师表?9月26日,对方再次查封了我名下所有财产,包括我正在还房贷的按揭卡。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案中,扈某鑫、扈某玲、扈某生、程某月等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至今却逍遥法外。本人保证所述内容真实,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为了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之中予以关注,尽快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刑事立案,追查到底,为弱女子伸张正义,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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