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有话说:“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法治思想的重心,而执行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终实现,关系到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希望有关部门能积极执法,认真落实案件的执行……
“法官不作为,对案件久拖不执行……”这桩发生在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的一桩奇葩执行案广为社会关注与热议。
执行文书挂“假名” 幕后乱象引质疑
反映人找不到法官办案,案件执行被戏剧性地长期搁置。灵璧县法院(2021)执757号执行文书上唯一主办法官刘某却说:法院执行裁定书上,他挂的是“假名”……令人震惊的是:白纸黑字、盖有法院大红公章的文书上咋会有法官挂假名呢?是畏惧老赖而躲避退缩?还是执法不为民而消极躺平呢?(2018)执220号执行案是基于啥特殊原因,还是另有隐情呢?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不管什么原因,案件执行法官都应积极作为,勇于执法为民。
执法留有“后门 ” 乱作为是“顽疾”
反映人于2018年最先申请冻结,且之后持续冻结的被执行人房产(位于灵城镇某社区两间三层住房一套),是经胡某彬向法院书面承诺给反映人受偿抵债的。不经冻结人知情和同意,而被串通“掉包”,拍卖给特别关系户显属乱为。后经执行局领导的正义协调,不当拍卖才告停。
令人感到不平和难解的是:案涉186平方米的房产,既然连“插足的第三者”都能申请“掉包”拍卖,为何迟迟不拍卖给名正言顺的李玉款受偿呢?
媒体收到神秘忽悠 足见搪塞推诿乱象
近日,媒体收到署名“光”神秘人的删文要求,声称:媒体所曝光的此案件于去年执行结束,是典型的旧事重提、炒作旧闻,要求媒体删除此文……试问:(2021)执757号、(2018)执220号等执行案究竟有没有真的于去年已执行完成?反映人究竟有没有拿到应有的全部执行款?
署名“光”的神秘人士究竟是谁?是反映人举报中的老赖?还是涉嫌不作为乱作为的法官?若是后者,真实验证举报人所言:“当受害人反映问题真相时,常被搪塞忽悠,欺下蒙上,不办实事,可谓推诿扯皮耍、腾挪躲闪滑,不作为乱作为”的雷人功夫,足以让人感受到案件久拖不执行的真正幕后乱源……
老赖隐瞒巨额财产 久拖不执行有蹊跷
被执行人胡某彬隐藏巨额财产,申请人多次向法院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而法官却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任凭老赖转移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明明被执行人有房产可拍卖,明明老赖隐瞒巨额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何能久拖不执行呢?明明公安机关已查出老赖转移巨额财产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证据,怎么会终结执行呢?”反映人百思不得其解,究竟是谁在幕后撑腰老赖猖狂隐瞒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呢?
老赖隐瞒巨额财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是否触犯《刑法》第313条,涉嫌拒执犯罪?据了解,被执行的老赖虽肆无忌惮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但从没有被拘留过一次!
据悉,举报人李玉款已实名向灵璧县法院院长等反映案件执行情况的真相(如上“一封公开信”部分截图),祈盼人民法院领导及有关执行法官能予以重视,真正对老赖采取有效强制执行措施,切实落实案件的执行,真正维护群众诉求的正当权益。媒体将跟踪关注。(张义)
来源:中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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