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入户盗窃案件持续高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危害,已经成为民生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发生在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碧桂园的‘7•14’特大入户盗窃案,经吉安公安对本案的日夜走访,深度调查,终于作出立案处理。感谢公安干警不辞劳苦的日夜工作、给我们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近日,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碧桂园二期的何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如是说。
入户盗窃是指以违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家庭及其成员与外界相对隔离的生活场所,采用规避他人管控的方式,转移而侵占他人财物管控权的行为,是对居民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具体案情我们以何女士的第一人称回顾一下:2023年7月12日—14日,扈某鑫带着他姐扈某玲、他父母,从河南、上海分两路到江西吉安跨省偷盗,通过撬防盗门、撬保险柜等非法手段,偷盗了我以下财物:1、现金125万元(2019年别人欠我钱,刚还我的,属于我婚前财产);2、我个人婚前首饰50万元+我前夫小孩首饰66万元(属于我前夫小孩个人财产);3、证件部分:房产证及所有我个人私人证件,扈某鑫本人写给我的婚前赠与协议、婚前婚后财产约定书、家暴认错书原件等;4、身份证、驾照及所有银行卡(非法查我的流水),笔记本电脑(窃取我的个人信息),购物卡、公交卡等等,所有财物洗劫一空。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业内人士指出,针对当前入室盗窃类案件频发的现象,除了要加强社会监控管理、保持严打势头之外,也要重视提高居民的防盗安全意识以及督促小区物业部门提高其管理水平,实现防控结合,有效遏制入户盗窃案件的高发势头,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防入室盗窃,是关乎民生的大事,我们将继续报道。
来源:晨报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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