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执法司法工作的生命线。要抓住关键环节,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丈夫赵某飙生前系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技术部主任,因公务陪酒不幸去世。至今6年多时间过去了,几经诉讼,事情仍未得到公正解决。”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的高某燕女士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河南金瑞香精香料有限公司,在2017年11月6日早上公司例会上,仓促决定8日招标,安排出差在外的技术部主任赵某飙,晚上参加由中烟办公室副主任耿某春与投标商河南远景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酒局,第二天向公司提交采购计划。导致赵某飙在身体欠佳、差旅劳乏之下加班,并被迫跟中烟领导及客户过量陪酒猝死。 事发后,金瑞公司及中烟酒局参与者对受害人家属隐瞒事实真相,与远景公司及金水区法院串通一气,伪造证据证言甚至法律文书,陷害中伤无辜。郑州市中院拒绝再审立案,郑州市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这于情于理于法让人感到难以理解和接受。
其一,金瑞公司向法庭提交虚假会议纪要。把11月6日星期一早上8点30分—9点30分的周一例会时间改为下午2:30分;周例会改为月例会;提报2018年采购计划时间改为截止12月1日。 金瑞公司每周一例会是公司领导安排本周各部门任务的会议,只限各部门的主任1人参加。下午各部门主任召开部门会议,传达上午公司例会安排。技术部主任赵某飙出差在外,副主任冯某替之出席。公司月例会在周二上午召开。赵某飙2017年的部门会议笔记可以证实。生产中心主任梁某俊家在郑州市,在新郑办公,每周一参加完上午例会,立即赶赴新郑。从赵某飙跟梁某俊的通讯记录,梁某俊中午前已到办公室,怎么参加下午的月例会?公司怎么可能上午开周例会、下午开月例会,部门什么时候安排本周的任务到个人? 所以,是金瑞公司周一例会安排周三仓促招标,技术部主任赵某飙周二提报采购计划,周一晚上参加中烟办公室副主任耿某春及远景公司举办的筹标酒局。 周例会不可能布置提报采购计划时间截止12月1日,如若企管部没必要在下午部门会议后急忙通知在外出差忙碌的赵某飙提报采购计划,主管副总经理赵某国也没必要当天下午匆忙给赵某飙打电话布置任务。所有的一切,均由上午的例会安排而引起。
其二,酒局地点额尔敦餐饮万达金水店,在远景公司附近。饭店提供的付款金额1692元微信支付方式,耿某春却称自己现金结账。一审时说1200多元,二审时说自己给司机1500元,到底花了多少元他不知道。再审立案时,又说自己付的现金1300多元。 远景公司徐某英一审时说,自己从来没去过这个饭店消费过,自己没有参加酒局,远景公司中标与这个酒局没关系。可是,市中院再审立案时,当我第三次向法院提起调查付款人身份信息这一关键线索时,徐某英三次从座位站起,强烈反对调查。既然自己不承认参加酒局,更应该支持法院调查清楚付款人信息关键线索,从而证明自己的清白。徐某英的反常态度,法官冯某怎么会判断不出徐某英在法庭撒谎?
其三,河南中烟酒局参与者其中7被告委托律师王某超提交法院证据时称:7被告所有证据均无原件。 其四,疑似杨某斌转发耿某春饭店信息给同事,伪造成赵某飙的电话号码转发。 其五,11月9日,赵某飙出殡当天,酒局主持领导卿某托人送我10万元善款,说是几个喝酒人捐赠。同一天,酒局参与者郑某松(金瑞公司财务部主任)、杨某(金瑞公司技术部员工)各捐赠2000元,杨某斌(金瑞公司办公室主任)捐赠几百元。
他们自己已经通过捐赠金额的迥异,承认了自己的过失大小。法庭上,竟强词夺理,说10万元是中烟单位所有参与饮酒者7人支付。善款变成了支付款,4人变成了7人。这4人到底劝赵某飙喝了多少酒?明明知道他身体欠佳,疲劳不堪,不胜酒力,为什么杨某斌开始对我说11人饮酒(不惜把两名司机都加上),共4瓶,赵某飙喝了3两多。耿某春说9人饮酒(硬是把自己和杨某斌都加上),6瓶水井坊,等等。意欲掩盖赵某飙过量陪酒中毒身亡的可能。 其六,金瑞公司营销部主任刘某在新郑办公,当天搭同事车从新郑返回郑州赴酒局。卿某、陈某、刘某、赵某飙一起喝的大酒,刘某不在郑州市上班,哪里酒后骑电动车回家?卿某、陈某、刘某从不出庭,为什么判决书却显示他们全部到庭?而且,金水区法院一审时,竟没有员额法官主持庭审。这难道是合法的审理程序吗? 以上所述情况完全属实,如有不实之处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媒体及发布平台无关。期盼上级领导关注群众疾苦,彻查此案,拨乱反正,并依法追究涉案者的违法责任,维护国家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烟草行业时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