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苏州太谷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谷公司)在苏州工业园区娄阳路28号工业研发地块现场建设临时售楼处,以案名太谷广场公开预售其地块上的未建项目。售楼行为公开透明,在苏州本地多家主流媒体上广告宣传、在园区多个主交通路口布置巨幅广告牌推广。 2012年5月起,陆续有172户购房人与太谷公司以投资共建名义签订了40年(分两期,每期20年)使用权转让合同。其中,155户为投资户(按期由太谷公司支付投资收益),17户为自用户(无收益)。
朱美萍因办公需要投资共建了太谷广场项目一套每套108㎡独立分隔的办公楼,徐世海也投资了一套。随后他们和其他171户业主一样,与太谷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补协核心内容为,从太谷公司拿地起计,土地协议满10年后,小业主按建筑面积1000~1500/㎡补交土地款差价,变更土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后来当太谷公司报送材料申请土地性质变更流程时,遭到当地相关部门拒绝后,当地相关部门在2022年却又将太谷广场项目用地性质转为商业用地了。
2014年8月,我们接到不明人士电话散布黄新生捐款跑了等谣言,通知业主去太谷广场维权,刻意造成太谷公司与小业主之间的纠纷。相关部门通知全体业主分批去报案,要求按照其提供的报案范本抄写文件,并告知只有按要求报案才能被认定为受害人享受第一顺位优先赔偿权。153户投资户按相关人员的要求陆续报案(17户自用户及2户投资户未收到通知),随后案件立即被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小业主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参与人。随后,太谷广场被法院强制查封,办案人员将多户业主从已经装修办公的房产中全部驱离。现在该项目用地已经被改为商业用地,房产合法投资人朱美萍和徐世海至今没拿到合理投资补偿。目前项目被租赁给2023年成立、注册资金为100万的某某公司做员工宿舍。
目前网络上仍能查询到太古公司黄新生对该破产案件举报,举报内容涉及苏州市原主要领导和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朱某波律师。
时至今日回头看看苏州太谷公司破产案,我们想问问:该案谁是幕后推手?谁是最大受益者?谁在侵害投资户合法权益?时任苏州市个别主要领导爱人就是案件破产管理人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这是巧合吗? 江苏新天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案件破产管理人的所作所为,我们有大量证据今后会陆续通过网络披露!(今日视界) 来源:腾讯_江淮燕赵 原文链接:https://page.om.qq.com/page/OEAF-qVW44cqRrB7ir6ynb7Q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