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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高速公路建设被指侵权乡村公路引质疑

来源:未知 作者:草原 人气: 发布时间:2023-04-23
摘要:核心提示: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 2021年12月,修建开云巫
核心提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信访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要通过信访渠道摸清群众愿望和诉求,找到工作差距和不足,举一反三,加以改进,更好为群众服务。
       
 
       “2021年12月,修建开云巫高速路在云阳县双龙镇设匝道下口时,贵州公路工程集团挖断了双龙镇社区与沿溪村一组交界处村民集资修建的乡村公路,给双龙镇社区、沿溪村、永丰村、玉龙村部分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近日,重庆市云阳县双龙镇的村民代表致函有关部门反映说,目前,他们驾车需绕行一公里多,步行走原来的捷径完全靠攀爬,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在一份题为《关于开云巫高速公路建设侵权乡村公路问题诉求》的书面反映材料中,村民们陈述了事情经过:事发地点位于云阳县双龙镇社区与沿溪村一组交界处(上图)。该公路被挖断后,迟迟不见恢复正常交通。至2023年3月,我们不知道该路是否还架桥恢复原来的通行功能,只知道召开高速建设动员会时,双龙镇政府曾经承诺过“架桥还路”。于是,我们派代表多次向镇政府诉求“架桥还路”,镇政府答复:事发地点原来是设计了公路天桥的,后来更改了设计,不再架桥恢复了,改道绕行,是县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的决定。
       2023年3月10日,我们只好联名通过致信县信访办和求助市互联网+督察平台之后,得到双龙镇政府在市互联网+督察平台的回复。
       回复原文:双龙镇政府、县高速公路指挥部、巫云开高速公路设计单位、贵州公路工程集团于3月16日上午一起到现场勘测,拟定采取如下解决方式:1、将原还建路陡坡转弯处进行整改,并加装护栏确保安全畅通;2、在巫云开高速双龙段高速公路匝道小地名“酒厂”分水堰处修建一条更加便捷的通畅连接公路;3、恢复原分水堰至粮店后坡滑坡点的平行公路;4、修建一条从粮店至粮店后坡滑坡点的人行便道。
       以上是由双龙镇分管领导、公路办工作人员于3月17日上午到双河社区会议室召开沿溪村1组、双河社区13组群众代表会议,通报3月16日上午县高速公路指挥部、设计单位等单位勘测后采取的解决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切实保证群众的便捷出行(开会首先宣布“不谈天桥”,并称这是市里的决定)。
      
 
       我们针对此次会议拟定采取的解决方式综合分析如下(上图):一是将原还建路陡坡、转弯处进行整改,并加装护栏确保安全畅通。处理后,上大车、小车都比较适用,还是绕行一公多里。我们就没打算使用这条路,与本诉求无关,浪费资金;二是分水堰处拟新修建的连接公路,地理条件决定了弯急坡陡,发挥不出多大功能,大卡车无法通过。步行很绕道,必须横穿高速公路匝道。此连接公路出口狭窄,两边断岩挡住了探望视线,无法预判高速匝道两边的车流状况,老人、儿童、背挑者步行经过特别危险,浪费资金;三是恢复原分水堰至粮店后坡滑坡点的平行公路,我们用不上这条路,与本诉求无关,涉及平行公路的住户不是事发公路的集资者;四是修建一条从粮店至粮店后坡滑坡点的人行便道,更与本诉求无关。
       此事关系到村民们的切身利益,大家经过充分的讨论和酝酿,形成以下几点意见:
       其一,要求架桥还路,不同意改道绕行,合理合法。2023年3月17日,在双河社区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拟定的解决方式,当场我们的代表就表示了不同意,但被现场领导直接忽视。逼迫我们2023年3月20日派代表到市信访办进行了现场信访,也就是说不认可3月17日的解决方式才去求助的市信访办。根据市信访网站显示,当日市信访办就将“村民不同意”的信息通过县信访办转达给镇政府了。3月21日镇政府却下文件称,从来没有设计过公路天桥,我们同意了解决方案的,该文件附在3月23日镇政府在市信访办的信访回复中。3月27日,我们再次致信了县信访办,县信访办转镇政府处理,镇政府不理睬了。
       其二,我们是靠种农产品为生的人,改道绕行要增加运输成本和人力成本。农产品本来就价格低廉,要亏损。红苕、洋芋、蔬菜、水果等等值几个钱?我们大多数时间是背锄头、背背篓、挑担担行走于此,不是时时刻刻驾车,往后的日子我们该怎么过?祖辈靠脚步测出的路才是最便捷的,一旦改道绕行定型,我们的子子孙孙将承担绕路的折磨和交通事故风险,必然不同意改道绕行。
       其三,关建是挖路之前,我们是信任政府“架桥还路”的承诺,才让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到现在的。建设道路原本是造福之举,这一弄,把我们这些年拼拼凑凑修建的公路给废了,搞得“一地惨淡”,换着谁都无法接受。
       其四,不架天桥就得强迫村民横穿高速公路匝道,未来出现交通事故谁负责?行车同样有风险。因为,在村民没集资修建公路前,事发地点就是几个村的“百年通行交汇命脉点”,人流量非常大,公路天桥才是村民的核心需求。当下,年轻人都在外地打工,附近下地的人和赶集的人暂时不多,看不出“该通行交汇命脉点”当年的繁忙景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外地打工的人老了都会回乡,人流量会随之增长,要恢复原来的繁忙场景的。到下半年,在外地打工的人陆续返乡了,大约就能看出影响了多少人的“生路”。
       其五,非要迫使我们忍气吞声的接受贵州公路集团就地赔偿一条“螺丝路”,只是勉强解决了行车的问题,要增加赔偿一座人行天桥才能解决步行问题。经我们测量,原公路挖断处的两端宽约50米,高度约13—18米(可以调节)。桥梁搭建时,降低地势高的那一端,把上端原公路的路基适当下挖,再微微升高地势低的一端填充一段缓坡,架一座平桥就可以把原公路连接起来,两端的混凝土桥墩还能防止滑坡。实际造价不高,不是相关领导所号称的“造价要300—500万元”。
       其六,全国建设的各类高速公路天桥随处可见,在双龙镇同样可以设计建设出来,没有难度。我们不要新修公路、整改还建路。只要一座公路天桥接通原来的公路,下地干活、散步、赶集、运输农产品的问题都解决了,交通事故风险也消除了。同时,天桥未来还可以作广告位招租。
       其七,2023年3月17日在双河社区召开的群众代表会议拟定采取的方式,不是我们的需求,成本并不低。若要认真完全实施拟定的四个方案,就“整改还建路和新修一条绕道”所投入的资金,架一座公路天桥绰绰有余了。继续到处挖掘修路,既破坏生态又浪费资金,压根不是我们的需求,何必呢?当初怎么不设计隧洞呢?
      
 
       让村民们感到不解的是,该建设工程为什么宁可浪费资金和打算继续浪费资金也不赔偿我们的公路天桥呢(上图)?我们只想图个方便出行、安全出行,设没设计公路天桥不重要,不影响赔偿我们的公路天桥吧。
       双龙镇相关领导表述的演变过程很奇特:从架桥还路→县高速公路工程指挥部决定取消天桥→不架桥还路是市里的决定→没有设计过天桥。这操作让我们真的很懵。我们的诉求目的是架桥还路,还我们的生存之路。
       综上所述,架桥还路才是最便捷、最安全、最低成本的解决方案。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恳请上级领导听民声,察民意,解民忧,帮助我们向贵州公路工程集团依法索赔一座公路天桥,保障我们基本的生产生活,切实维护村民们的正当权益。
 
来源:晨报资讯
责任编辑:草原